三亚发布提醒: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
日前,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通知指出,市监总局2023年6月30日新修订并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通知指出,目前在农贸市场及商超内还不同程度存在使用这种专门用来给生鲜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设施(俗称“生鲜灯”)的情况,在《办法》施行前,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开办者:
一、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的,对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市场开办者要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更换或者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
二、《办法》施行之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处罚。
消费者如在《办法》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本网声明:海南美食网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
-
4月14日,海南市场重点监测的22种蔬菜价格同比小幅下降
4月14日,重点监测的22种蔬菜价格同比小幅下降,蔬菜均价同比为-1.65%。同比降幅居前的品种为苦瓜、查看全文>>- 资讯
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
-
4月14日,海南市场重点监测的22种蔬菜价格环比小幅上涨
4月14日,重点监测的22种蔬菜价格环比小幅上涨,蔬菜均价为2.98元/500克,环比为1.36%。环比涨幅居前的查看全文>>- 资讯
海南省价格监测中心
- 4月14日,海南市场重点监测的22种蔬菜价格同比小幅下降
- 4月14日,海南市场重点监测的22种蔬菜价格环比小幅上涨
- 3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8%
-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
- 海口发布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逛展消费提示
- 三亚市常年蔬菜批发价格(2024年4月7日)
- 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第三届大会将于7月16日在北京举办
- 20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 3月中旬,23种产品价格上涨24种下降3种持平
- 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将于4月13日至18日举办